欢迎访问!今天是:2025年 6月 9日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8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20〕31号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工作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国资委

2020年5月8日


附件:

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源头防范,坚持过程管控,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落实应急防灾减灾措施,确保市属国企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五个全面提高”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高风险防控效能,全面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事故防范效果,全面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督促市属国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基础工作落实,强化全员应急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1+27”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找准国资国企安全工作的短板,找透存在的问题所在,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和市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今年3月,省安委会印发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这是省委省政府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提出的一项新举措。《清单》明确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5项具体责任和20条重点事项,各市属国企要全面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清单》的宣贯培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和持续改进的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企业及其负责人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导致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国资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扣分处理,直至取消考核结果,并相应扣发或追索扣回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薪酬或任期激励收入。同时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和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纳入考核,并根据完成情况,由国资委相关处室按实计算考核扣分。各市属国企也要强化目标考核,通过细化、量化指标,促进责任落实。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市属国企要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修订完善各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形成一套既符合企业实际,又便于指导工作的制度体系。各市属国企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企业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

5.构建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各市属国企要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对所属企业相关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提升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能力,构筑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双重防火墙。

6.落实常态化检查巡查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查力度。国资委坚持由党委班子领导带队对国资国企开展安全生产督促督导。各市属国企可以按照“集团督查、企业自查、聘请第三方机构诊断检查”的思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真正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体现出来。各下属企业要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制度,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和风险较大场所;也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把脉诊断检查,重点对风险较大场所、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进行检查。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国资委将继续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召集企业相关人员参会,总结每个季度以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问题,相互交流经验,汲取事故教训,并利用例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各市属国企要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包括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事故救援处置的“3•21”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市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本单位的三级培训制度,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并建立培训档案,集团要统筹组织相关方和安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培训效益,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地方应急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证”取证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8.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和应急能力建设。各市属企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集团层面主要完善应急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各下属子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完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在风险较高的点位和岗位设置风险告知卡和应急处置卡。各企业要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公众号开办的安全生产专栏,定期宣传安全法规政策、报道企业安全工作动态、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通过举办安全趣味运动会和消防技能竞赛,通过群众性宣教、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形成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1+2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集团领导班子坚持带队深入企业检查督查,集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开展不定期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二是各级企业领导要带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企业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日常及专项安全检查;三是通过聘请安全专家独立开展或者配合开展专项检查诊断;四是对检查排查的问题隐患必须按要求完成整改到位,严格做到闭环管理,防止问题“回潮”,对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2020年市属国资国企要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更坚决的行动确保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更大实效,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保驾护航。




苏州市国资委

2020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