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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资委关于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苏州情况整改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11-20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9〕54号

苏州市国资委关于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

巡查苏州情况整改方案的报告


市安委办: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省第一安全生产巡察组巡查苏州情况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40号)的有关要求,现制定《苏州市国资委关于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苏州情况整改方案》(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苏州市国资委关于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苏州情况整改方案》




苏州市国资委

2019年11月20日


(依申请公开)

抄送: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

苏州市国资委关于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

巡查苏州情况的整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责任落实,注重系统治理,防控化解风险,有效压降事故。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省第一安全生产巡察组巡查苏州情况整改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40号)(以下简称整改通知)要求,现制定《苏州市国资委关于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苏州情况整改方案》,自即日起到2020年1月底前,部署市属国资国企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省第一安全生产巡察组巡查苏州反馈整改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对标找差,认真排查隐患,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推动市属国资国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市属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苏州情况市属国资国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资国企巡查问题的整改,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盛红明

副组长:卞明坤、陆跃平

成  员:仝彬、周歧和发改处挂职干部一名

各市属国企也要相应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改内容及分工

   根据市安委办《整改通知》要求,针对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苏州时指出的市属国资国企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坚持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把落实巡查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摆在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程。

(一)、市国资委层面的整改措施

   针对巡查工作中国资国企存在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省第一安全生产巡察组巡查苏州反馈意见》,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会上,与会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党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题研究,党委中心组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资国企安全生产督促指导的工作力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国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工作机制;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跟企业领导绩效考核挂钩,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融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工作高水平完成,即知即改,确保巡查整改实效。

(二)、督促指导市属国企层面的整改措施

1、督促市属国企进一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制。督促监管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明确企业内设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及其职责,落实企业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督促市属国企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市属国企对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进一步聚焦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督促市属国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督查。加强对监管企业的现场督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行业企业,突出重要节日节点,由企业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对相关监管企业开展临场实地督查。

4、督促市属国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组织力量,深入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提高员工安全素养。




苏州市国资委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