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苏国资改〔2019〕48号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传〔2019〕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传〔2019〕29号)
苏州市国资委
2019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2019年10月10日晚,312国道无锡段发生高架坍塌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邵敏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吸取事故教训,防范未然。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委常委、市委蓝绍敏书记有关吸取无锡高架桥坍塌事故教训的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守牢安全底线,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稳定。要持续开展领导督查督导、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专项执法和331专项行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坚持依法治安,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重大行业企业的安全执法检查和事前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要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惩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通过打典型、抓示范,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效果。
二、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超限超载等治超源头管控。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开展全面检查,组织人员对所有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对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桥梁,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视情况予以及时封闭,禁止车辆通行,并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疏导措施。要强化桥梁技术检测,立即对普通公路、国省干道、高速公路等独桩高架桥梁,开展专项巡查和检测,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高架道路安全。要强化桥梁防撞检查,加强对桥梁防撞的排查,对发现的危桥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对尚未完成防撞设施改建的桥梁,要加强巡查,视情况采取限行、限航等措施。各地及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在重点路口对货运车辆开展集中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查处工作,各治超站点按照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超限超载查处工作。要以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切实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坚持站点联合执法和流动联合执法相结合,严厉打击“百吨王”车辆,加大对高频运输及存在“百吨王”情况的货运企业巡查频次。要进一步加大对普通公路收费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规范执法流程,对普通公路收费站超限超载车辆存在的遮牌、挡牌、套牌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普通公路收费站联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加强货运企业源头管控工作,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同时对高频超限货运企业开展安全执法,对符合“一超四罚”标准的超限货运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对重点物流园区、重点货运企业开展源头安全检查,并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安全教育,防止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治超站、收费站称重设备的检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并严格执行车辆称重的相关要求,严防车辆超载。
三、全力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省第一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通报和问题整改清单,不折不扣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有关整改要求、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市安委办已经印发各地各部门,请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对应的整改方案,这个月底要报市安委办。同时,要继续做好对四个地区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按照既定计划,认真专好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针对国庆期间停产的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要严把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验收关,严防复工过程发生事故。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介,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对返岗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在复工前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彻底排查现场隐患,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检查过程,要借力专业技术力量,精准排查安全隐患,精细提升企业安全监管实效。
四、加快年度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两增两降”(安全生产处罚数量和行政处罚金额增加,事故起数和事故亡人数压降下来)目标导向,坚持整改巡查发现问题导向,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计划,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时序进度推进第四季度工作。要加快推进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案、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标准化创建和考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尤其要常态化开展挂钩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基层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传导压力,夯实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到基层、见到实效;要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清原因,查明性质,查细责任,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该约谈的要约谈,该追责的坚决追责;要强化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强化预案管理修订和演练,科学有效调度应急救援工作,提升处置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全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