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 话 通 知 稿
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加强“五一”和讯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国资公司:
现将市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2018〕第53号)、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加强“五一”和讯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传〔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领会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五一”期间和讯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1.市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2.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加强“五一”和讯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电 话 通 知 稿
〔2018〕第53号
关于切实抓好“五一”期间旅游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附件)精神以及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平安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五一”假期来苏旅游探亲、会展活动、购物休闲等因素带来客流、车流剧增。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方针,周密制定和完善“五一”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各项预案,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加强配合,着力抓好旅游环节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目标。
二、严格源头防控,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旅游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旅游安全隐患。一是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公共突发事件。各地在“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集聚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全面加强交通保畅和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督促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旅游汽车公司,确保旅游包车交通安全。全面加强“五一”期间我市高速公路、重点景区周边旅游交通秩序保障,开展违法与秩序整治,优化重点地区交通组织、加强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积极通过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和短信、专业导航平台等,引导公众理性出行、错峰出行。三是确保游客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旅游景区、旅游住宿等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重要消防部位、特种设施设备和重点岗位运行维护、巡视检查,坚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四是确保出游安全。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导游、领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做好出游团队安全管理。强化旅游保险保障,落实游客行前安全教育和行程中安全行为引导。
三、落实检查督查,强化预警提示
各地要依据本地区实际,做好节前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旅游企业实行上下挂钩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市旅游局、公安局、交通局、卫计委、安监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旅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涉旅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加强灾害性天气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确保游客和市民人身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备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五一”假日值班工作。各地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和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投诉咨询、旅游救助等服务热线电话,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处置假日旅游消费投诉、重大舆情和涉旅安全事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附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2: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安办传〔2018〕7号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
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近期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4月16日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苏安办〔2018〕63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办传〔2018〕5号)、《关于开展全市突出火灾隐患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苏消安委﹝2018﹞7号)等详细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以极大的决心、极有力的措施,认真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安全形势平稳。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江苏省机关单位发电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安办电〔2018〕12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
“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始终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做好“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一”节即将来临,人流、车流、物流骤增,雨季汛期将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一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年活动,指导督促广大企业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严打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要有效实施部分货车限时错峰出行政策,实现高速公路安全通行。要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做好车辆日常检查维护,严禁“带病”运行。要认真落实“商渔船安全会商机制”,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执法,认真督促港航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强化旅游领域安全监管。认真抓好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级旅游部门对本辖区内各类旅游景点进行深入细致排查,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三要进一步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要紧盯春夏火灾防控,持续开展电气火灾安全综合治理。要继续深化“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行动,加大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老旧住宅、“群租房”的监督检查。要集中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四要从严管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地铁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五一”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一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及时监控和疏导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煤矿企业要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要重点对井下构筑的防水墙进行排查,强降雨期间必须停产撤人,并实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制度,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对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要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严防坍塌事故发生。要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要及时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要强化渔业船舶作业安全检查,做好台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严禁冒险作业。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严密组织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四、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好桌面推演及实战预案演练,落实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预警预测预报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恶劣天气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