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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第6号台风“烟花”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各市(区)安委办、减灾办: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于7月18日凌晨2点钟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今天11时已加强为强台风级,今天14时中心位于我市东南方向约1010公里的洋面上。预计最大可能将于 25 日白天在浙江沿海登陆(台风级,12-13级,33-40米/秒)。

根据气象部门对“烟花”强度和路径的预测和研判,我市23日起受“烟花”其外围影响,风力趋于增大,并伴有阵雨或雷雨。随着台风继续北上,风雨影响更明显,25日至27日台风“烟花”将给本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现就防范“烟花”对我市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台风防范工作。

各市(区)安委会、减灾委、防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提前做好台风防御、安全防范、防汛排涝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周密部署安排,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及时发现整改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各级责任,提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

要落实城市防洪应急排涝措施,防止持续强降雨造成大面积城市内涝;要把运河、内河、长江和太湖作为防范重点,抓好安全责任和应急除险等措施落实。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提前做好预案和应对工作,确保灾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突出重点领域,严防台风造成人员伤亡。

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高楼塔吊、危旧房屋、简易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设施农业、危险化学品设施等的检查,防范大风引起的倒塌和吹落。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低洼地区、地下空间等的检查,做好应急排水准备,防御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塌陷等次生灾害。要加强长江、太湖等主要河湖的船舶港口等避风防浪工作,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旅游和水上航运船舶应根据预报预警提前回港避风。

四、加强值班值守,综合研判应对突发灾情。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做到险情抢早抢小。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性天气发生过程,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预报和综合研判情况,提前预置力量,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出动、高效救援。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