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单位,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2021年度工作要点》布置的任务,围绕攻坚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难题,实现精准治理新突破,现就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电动自行车“满电下班”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实现集中停放充电。 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在本单位区域内设置专门区域,安装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集中充电区域应能遮阳挡雨,设置醒目的使用指导标识。
二是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使用管理制度,将管理责任明确至具体处室、具体人。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因充电桩质量问题引发的电动车火灾事故。
三是配齐安全消防设施。集中停放区域应设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视频监控等设备,对因充电引起的火灾,做到及时发现、及早扑灭。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应将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消防处置纳入本单位消防处置总体方案,通过安全技能培训、组织消防演练等方式,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推广“满电下班”工程,是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具体举措,是消除安全隐患、方便千部职工的民生工程,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具体体现。请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思想上务必重视,研究落实措施,推动该项目早日完成。年底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会同消防等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上报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并按规定纳入相关考核内容。
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对以上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
特此通知。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