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苏府办〔202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学习宣贯计划或方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确保企业全体员工人人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要充分运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展板、标语、墙报、LED显示屏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素养,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市属国企中形成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21年9月8日
(主动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苏府办〔2021〕18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2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使其具有强制性,使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和主张能更好的得到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定,对各行业主管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此次修法契机,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依法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采取灵活形式,营造全民学法热潮。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专题访谈、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要结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安全宣传“五进”和“八五”普法宣传工作,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宣贯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努力扩大社会公众学习参与面。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报纸、杂志等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新法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抓紧制修订配套制度,及时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补充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奖惩相关制度,防范事故发生。要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软硬件建设,调动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和积极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变为科学管理。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大违法犯罪查处力度,落实行刑衔接、公益诉讼有关工作。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合力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不留盲区。要依法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把新安法的各项要求抓细、抓实、抓深,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宣贯计划或方案,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市安委会结合安全生产巡查、专项检查等,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进行督查,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