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税种有将近二十个,但若要论起熟悉程度,印花税可以排上前几名。无论是签订应税合同、或是转让财产,背后都有印花税的身影。
自从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经历了几十年的时光,202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即将施行。
过去,印花税的“户口本”类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今年7月1日以后,则将升级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国家法律。这背后折射的其实是税收法定原则的进一步落实,也意味着税收法治建设从此更上一个台阶。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新的“户口本”中,印花税的“身份信息”有哪些变化亮点吧!
一、明确纳税人身份
新印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这些应税凭证,法条里写的很清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即使是在境外书立应税凭证,如果在境内使用,也要同等缴纳印花税。
二、新增证券交易界定内容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证券交易涉及的印花税一向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新发对于证券交易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证券交易印花税仅对出让方征收。
三、厘清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究竟包不包括增值税税额?这个难题想必困扰过很多人,如今印花税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解答。
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四、进一步降低税率
对于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运输合同、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著作权转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合同的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将为万分之三。
对于部分应税项目的税率进行降低,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五、汇总印花税免征项目
新印花税法对免征印花税的各种情况进行了罗列汇总,更加方便纳税人查找、学习。
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苏州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