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从严管理审计队伍,是审计机关的光荣传统。新时代新征程,更要推进全面从严治审,持之以恒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保证审计事业基业长青,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廉洁文明审计,《审纪小课堂》与你同行!
一、《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第一条: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是保证审计独立性的必备条件、发挥审计作用的前提。推进全面从严治审,要做在平常,严在细处、严在日常,立足于抓早抓小,系好人生每一颗廉洁“扣子”。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第二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思想松一寸,行动散一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从小事小节上做起。严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保持审计独立性。慎独慎微,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用权、干干净净干事。
三、《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第三条: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常言道,“天上掉馅饼,地上有陷阱”。一些所谓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往往没那么简单。从一些党员干部堕落腐败的迹象看,很多人都是从吃了不该吃的饭,交了不该交的“朋友”,说了不该说的话开始。作为党员干部,什么时候都要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四、《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第四条,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泄露审计工作中产生、接触、掌握的国家秘密等,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审计对象支付,违反廉洁纪律。
作风背后是纪律,违法往往始于破纪。把吃吃喝喝当成人之常情,把报销私票当成小事小节,最后演变成利益交换,泄露审计秘密,将铸成大错。
对党员干部来讲,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人生如行船,理想信念就是“压舱石”。一旦丢弃,人生就经不起风浪。
来源:审计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