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今天是:2025年 6月 12日     
【财务小知识】发票丢失应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2-12-01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一、丢失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再需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关于丢失专用发票记账联如何处理,税法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凭发票联或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并由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丢失记账联直接从开票系统用A4纸打印入账即可,销售方所记的收入不要少列支就可以。


二、丢失普通发票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处理方法与丢失专用发票记账联一致。


三、丢失空白发票(包括专票和普票)

丢失空白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毁损报告表》,持税控盘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注意:

丢失发票不再需要登报申明遗失,也不再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但《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仍需在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当地税务局申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


四、发票丢失后对方却拒收复印件怎么办

按照政策规定,丢失发票可以用复印件作为凭证。

但如果对方执意拒收,只能重新开具一份发票。之前丢失的则要作废或者红冲掉,不然要多交税。


注意:

红冲和作废发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发票丢失就直接作废或者冲红是违规操作!


1、作废发票

1)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

3)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4)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未“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   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红冲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销货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等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可以红冲发票。


当对方坚持拒收复印件,只能提交丢失报告后作废或红冲,具体流程如下:

1)去电子税务局做丢失报告

2)接受税务处罚(部分地方取消惩罚)

3)进行作废/红冲发票操作(注意一定要以报告处罚和自   己的情况说明作为支撑材料说明备查)

4)重新给客户开具发票

5)丢票方在电子税务局做遗失报告

6)提供发票复印件做账


中国会计报 2022-11-27

https://mp.weixin.qq.com/s/cxVvICin18aF8BL3ZS1j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