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说一说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这时期土地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把土地分封给各贵族侯爵,受封土地的贵族侯爵按时向周王缴纳贡税。在西周早期不允许贵族之间私自转让土地,《礼记·王制》说“田里不鬻(yù)”就是说土地不能随意转让和买卖。
但是到了中期,在国都的周边地区开始出现了贵族赏赐、交易形式转让土地的事件,这种转让直接影响到周王朝的财政收入,因此,朝廷对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变动要加以监察、核验,并办理必要的手续,以防贡税的流失。因此,周王对臣下分封采邑、赏赐田地,都要一一登记,以确认采邑、田地的权属关系;凡需变更土地占有权或所有权的,也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重新登记。凡登记在案的田地,一般都经过勘查、统计。参与这项法律变更活动的不仅有卿一级的官员作见证,而且还有史官记录。
国宝级文物《卫盉(hé)》记载,周恭王五年正月,一个担任司裘叫卫的人,司裘是掌管制作周王朝用的皮革皮裘的官,皮革皮裘是当时的重要物资,司裘官职不大,但属于天子近臣。卫用价值八十朋的瑾璋(朋是当时的货币单位),换取了矩伯的十块田。二人的交易达成协议后,裘卫就把这件事报告给了伯邑父、荣伯、定伯等几位执政大臣,执政大臣命令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到现场监督交付田地,并主持田地移交仪式。这个事件被卫刻铸在一件温酒的青铜器上,也就是卫盉,流传了下来。
【小贴士】:算一算一块田等于多少亩?西周时期实行井田制,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九个方块放在一起,恰好形成一个“井”字,因此十块田约等于1000亩。
【冷知识】:璋是一种扁平,长方形的器物,一端斜刃。璋和圭是一组,正所谓,半圭为璋,璋峰是从圭尖峰上面切下来的一半。
在古代,家里生了男孩,文雅一点叫做弄璋之喜,生女儿就叫弄瓦之喜。古代男尊女卑的时代色彩还是非常明显。
《诗经·小雅·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另一件国宝级文物《格伯簋》记载,一个叫格伯的人以四匹良马换取另一个叫倗生的人三十田(相当于3000亩)土地,并由书史戠(zhí)武确定边界,记录在案。在这次土地交易中,书史戠武不但对交易进行了监督,书写了交易契约,还主持造了一个簋作为依据。
此外记载西周土地交易事件的青铜器还有《五祀卫鼎》、《散盘》《鬲攸比鼎》等,其中都出现了三有司或宰等官员核实勘查地界、监督交易的信息。
以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审计与财政贡税监督的客观需要紧密相连,周初最高统治者鉴于夏商灭亡的历史教训,提出“明德慎罚”、“敬天保民”的治国方略,要求群臣百官勤政廉政,并建立起一套监督机制,这是西周审计制度产生的政治基础。西周审计开中国古代审计之先河,对西周以后的中国审计产生了深远影响。
来源:审计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