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资产出租行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益,1月12日下午,新洋公司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新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汤伊莉主持,新城投资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楼颖,市国资委产权处邱明贺,以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代表参加。
会议共分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政策学习,新洋公司韩波通过新旧政策内容对比,对《意见》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管理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第二环节为交流答疑,市国资委产权处邱明贺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详细阐述了《意见》起草的背景、适用情形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新城投资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楼颖在会上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与落实,根据《意见》精神,新城投资公司及各子公司要重点做好两个工作创新:一要在制度上创新,运营好、经营好现有资产,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二要在手段上创新,以信息化手段来管理现有资产,探索完善现有资产管理库,与兄弟单位加强信息交流,共享资源,不断拓展业务空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资产管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