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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小知识】税务局回复:出租房屋代收代付水电费相关税务问题
发布日期:2024-01-05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问题

公司出租办公房屋取得租金收入,并为租户代收代付水电费。供电及水务单位统一从公司收费扣款并开具发票,然后公司再从租户收回代付水电费,并开具水电发票。征对这代收代付水电费行为咨询2个问题:

1、公司为租户代收代付水电费时是否可以给租户开具水电发票?

2、开具水电发票收取水电费是否需要申报买卖合同印花税?



税务局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若是属于转售水电行为,收款方按转售水电项目开具发票。

2、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二、(三)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外,一般情况供用电、水合同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