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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货物被物流公司弄丢,如何获得等值赔偿款?
发布日期:2024-04-01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随着物流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物流公司运输货物,但是,当物流公司未按照发货人的指示运输货物造成货物毁损、灭失,货主能够得到赔偿吗?

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是否应当按照保价单载明的数额进行赔偿?

保价运输即托运人在办理托运货物手续时或者与承运人签订合同时,向承运人要求进行保价运输,声明货物的价格,并支付保价费。一般情况下,保价额相当于货物的价值。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实际损失低于保价额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而本案中,保价单中的保价金额,并非托运人与承运人确定的货物价值,而是被告系统自动生成,不能按照该数额认定托运人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