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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小知识】关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9-08-22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随着9月1日开学季的临近,众多学生也将结束暑假重返课堂,与此同时,个税专项扣除中涉及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问题,也再次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近日,针对网上对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若干热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给出了明确解答。

一、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政策

依照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不论是否就读幼儿园均可参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热点问题解答

1.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8月能否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解答: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本科毕业后,准备考研究生期间,父母能否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解答:孩子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扣除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扣除。如:孩子6月大学毕业,考取研究生,7-8月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9月入学当月起才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扣除。

3.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能否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解答: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4.寒暑假等假期能否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解答: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不中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提醒纳税人填写信息表时,寒暑假等假期不要填终止教育时间,只要不填写终止接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5.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解答: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专项扣除。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