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执行的有关要求是什么?
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第149页)
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第150页)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现实生活中,有的法规制度意识淡薄,没有养成按照法规制度办事的习惯;有的对法规制度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对法规制度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把法规制度放在眼里,为所欲为、独断专行,将个人凌驾于法规制度之上,使法规制度形同虚设。
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第153—154页)
二、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要求是什么?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第175—176页)
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第176页)
思想理论是灵魂,制度建设是保障。我们既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拧紧“总开关”,又注重解决制度问题、上紧制度规矩发条。(《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第1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