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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不是公司股东,能否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布日期:2025-06-20 | 发布人:办公室 | 字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股东,但是能够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实际拥有公司的支配权,能够控制公司运营的人。

通过投资关系控制公司包含直接投资关系和间接投资关系;通过协议控制公司即实际控制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表现为实际控制人通过股权代持协议、增资扩股协议、委托经营协议、股东协议等幕后操作,能够决定公司的决策。通过其他安排控制公司包含通过亲属、夫妻等亲属关系或者特殊身份对公司进行控制;控制公司的人、财、物,能够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决定性影响;控制公司的核心资产,能够决定公司的生存命脉,如掌控公司生产的核心工艺、核心销售渠道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项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来源:昌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