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组织决定有不同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部分)
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如何规定党内民主的重要地位?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七部分)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是什么?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八部分)
四、如何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九部分)
五、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内有何重要地位?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部分)
六、如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