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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发布日期:2025-12-01 | 发布人:纪检监察室 | 字体:    

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监督的地位作用是如何规定的?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部分)

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部分)

三、“三严三实”指的是什么?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二部分)

四、领导干部如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组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二部分)

五、《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的“两个责任”是什么?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