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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刻】公职人员不能越过的100条行为底线之叛逃
发布日期:2025-01-02 | 发布人:admin | 字体:    

廉政提醒:

政治方面的行为底线 

叛逃

【法律底线】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应当立案追究。

【刑罚惩戒】

犯叛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叛逃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犯叛逃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廉政提醒】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与深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日益广泛,各类出国人员大幅增多,这对增进与世界各国的友谊,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促进各项事业的全国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形势也给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很多出国、出境机会,一些立场不坚定的人就会借机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给国家安全浩成危害。那些叛逃后一时尚未发现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者一时没有公开投靠境外机构、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也给我国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构成重大的威胁。叛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侵犯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叛逃罪有四种表现形式:一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二是擅离岗位叛逃。三是有叛逃行为,或者在境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至境外,或者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四是危害国家安全。能犯叛逃罪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在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除了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之外,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