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安办〔2017〕113号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六防”专项工作的督办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我市已进入盛夏汛期,高温高湿现象伴随,强对流天气频发,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进入六月份以来共发生7起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其中6月10日、13日这两天,全市在一天内就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
我市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亡人事故,事故类型多为典型的涉及“六防”类的生产安全事故,形势严峻。今年1-5月份,全市涉及“六防”类事故共发生69起、死亡68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总量和死亡总人数的81.2%和84.0%,同比去年,事故起数上升7.8%,死亡人数持平,暴露出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六防”专项行动中工作进展尚不平衡、力度不大、效果不好。各地各相关部门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事故为警示,紧抓“六防”目标,紧贴基层实际,紧盯薄弱环节,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六防”主体责任。现结合我市“六防”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督办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督促企业将“六防”要求落实到全员、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进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切实改变目前存在的“六防”工作“上热下冷”的现象,指导和督促企业将“六防”工作要求真正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员和全过程,落实到生产一线和管理末梢的每一个岗位。同时,要把落实“六防”工作要求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作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关键要素。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对“六防”工作重点企业进行培训,可成立企业“六防”知识宣讲团,让“六防”工作做的好的企业现身说法来宣传“六防”知识,带动更多企业深入了解“六防”安全知识,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不断强化“六防”专项行动宣传培训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将“六防”专项行动与当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六防”工作动员与宣传,细化“六防”安全知识和检查要求,不断强化“六防”专项行动工作氛围。同时,要结合季节和天气特点,加强事故预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措施。
三、发挥事故的警示和预警作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事故调查和对违法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特别是对在“六防”专项行动中,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六防”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厉追责,并倒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要以事故为警示,结合“六防”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整治“三违”行为,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水平。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